入境西班牙
- 西國內政部於 6 月 24 日以第 10510 號國家公報公告,依據歐盟建議,增列臺灣為非歐盟及申根區第三國之 COVID-19 安全國家與地區名單並於公告(24)日起生效。
- 歐洲申根地區給予我國人 90 天觀光免簽待遇(需有 90 天內回程電子機票),倘國人非觀光事由者,請於入境前申請適當簽證、西班牙居留證或重入境許可(autorizacion de regreso)。
- 爰按西國目前之入境規定,自我國出發擬入境西國之旅客,得持憑下列證明文件入境西國(以下四擇一):
- 持旅行前至少 14 天已完成接種「歐盟」或「世界衛生組織」認可之新冠疫苗證明
- 入境西國前 48 小時之 PCR 檢測陰性報告(或抗原檢驗陰性報告)
- 符合「歐盟數位 COVID 規範」之曾染疫並痊癒之證明
- 「歐盟數位 COVID 證明」等
上述證明文件須由主管機關開立,且為西文、英文、法文或德文,倘否,則須提供官方機構出具之西文譯文。未滿 12 歲旅客排除適用。
- 各國旅客須於登機前至西國衛生部網站(spth.gob.es)填妥健康聲明表並登錄符合上述入境條件之相應資料,待取得准予入境之 QR code 後始得旅行。
- 入境西國時,所有旅客均須接受非接觸式之體温測量及西國疫檢人員以目視方式檢視健康狀態,並準備符合入境條件之相應資料以供查驗,倘有未符合西國衛生部相關規定者得拒絕入境。
資料來源:台灣外交部領事局 https://www.boca.gov.tw/sp-foof-countrycp-03-69-547ce-0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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